为加强行业管理,搞好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是指山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本省自愿申请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并颁发相应等级证书的活动。 一级资质标准 1.获贰级设计施工单位确认登记两年以上,近一年内完成二级以上工程6个(其中100万元以上工程不少于2个),且工程投资额累计60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已建工程须按GB50348—2004、GA308-2001标准验收合格; 2.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需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 3.按照国家标准GB/T19000-ISO9000要求,制订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贯彻执行; 4.注册资金500万元(实缴)以上; 二级资质标准 1.获叁级设计施工单位确认登记两年以上,近一年内完成三级以上工程5个(其中80万元以上工程不少于2个),且工程投资额累计40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已建工程须按GB50348—2004、GA308-2001标准验收合格; 2.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需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企业负责人无犯罪记录; 3.建立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具有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4.注册资金300万元(实缴)以上; 三级资质标准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需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3.具有较完善的技防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职责明确的组织机构和涉及工程质量的采购、设计、施工、维护维修及保密、人员培训等管理制度; 4.工程勘察、调试和检测仪器设备齐全;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